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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山西证券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银华日利,扩位证券简称:银华日利ETF,基金代码:51188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联储证券为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ETF,基金代码:159959)、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港深,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基金代码:517000)、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基建ETF,扩位证券简称:基建ETF,基金代码:516950)、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GETF,基金代码:159994)、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50,扩位证券简称:光伏50ETF,基金代码:51688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开源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银华中证内地地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房地产ETF,基金代码:159768)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为银华中证内地地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房地产ETF,基金代码:159768)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国联证券为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GETF,基金代码:159994)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8日起增加财达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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