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关于汇添富鑫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三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2年05月24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十三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2年05月24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2年05月2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自转型为“汇添富鑫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汇添富鑫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8年12月7日,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调整基金的运作方式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汇添富鑫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9年1月16日起,《汇添富鑫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相关推荐

姚志鹏、李涛共同管理的嘉实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16日起公开发行
11月16日,由嘉实基金成长风格投资总监姚志鹏和嘉实绝对收益投资专家李涛共同管理的嘉实积极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A类017147,C类017148)公开发行。
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下调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 推荐
  • 热门
  • 日排行
  • 周排行

基金频道

FUND.CNGOLD.ORG
基金资讯 基金攻略 基金新闻 基金定投攻略 基金研究 基金产品动态 基金图片新闻
基金研究 基金入门
基金工具 基金计算器 基金收益计算器 基金赎回费用计算器 基金持有期计算器
基金分类 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 混合基金 指数基金 保本基金 ETF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金投网不对理财产品业绩做任何保证,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 的法律文件,了解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特定产品所特有的投资风险等)。投资者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金投网提供的宣传 推介材料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金投网的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审慎决策、独立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