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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如下:

参与投票的本基金份额为6,902,672.3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份额数的63.36%。

本基金份额参与投票的数量不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计票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902,672.32份,其中,6,902,672.3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已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1月5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其说明,本基金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融量化精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并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转换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模式并修改托管协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1月9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在《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zr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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