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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6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41号文核准募集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2年6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41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并相应修订《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本基金调整后的销售对象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调整情况

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27%降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08%降为0.05%。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封闭期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开放期,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基金费用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11月17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对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17日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已于2021年8月16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约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8日起恢复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5日。开放期结束后进入封闭期,本基金的运作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暂停或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封闭期至该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出的有关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届时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的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为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将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T日的有效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不含),则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T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有效赎回申请确认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投资者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持续持有期小于7天(不含)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不收取赎回费用;但若发生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所述的自动赎回的情况,则不收取赎回费用(详见《基金合同》)。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用的例子

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

例: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景明中短债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基金份额,假设N日广发景明中短债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景明中短债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0%=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35%-广发景明中短债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0.35%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500×(1-0%)×0.35%×1÷(1+0.35%×1)=36.62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36.62=36.62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36.62)÷1.0050=10,411.32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3)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8日起恢复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5日。开放期结束后进入封闭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提示书

市场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本基金不保本,可能产生亏损。

尊敬的投资者:

当贵方投资广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时,可能获得较稳健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本基金以及投资本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本基金相关产品特征及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文中释义请参考本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1、战略型资产配置策略(SAA)

本基金采用定量方法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核心卫星策略来实现不同资产的配置,其中定量方法采用经典的马科维兹的均值方差模型,定性研究则是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周期变化情况的深度研究,在相对稳定的长期配置中枢上动态调整权益类基金、固定收益类基金、商品基金等各类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长期配置比例中枢是25%。

(1)核心定量策略

核心策略是通过固定基准锚,围绕基准锚进行上下适度比例的再平衡。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和非权益类的中枢配置比例,再进一步结合市场短期环境对不同资产实行中短期的超低配,最后通过基金优选体系对不同资产匹配最优的基金品种并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组合的流动性需求确定不同的基金配置比例。

(2)卫星定性策略

定性策略主要考察三方面的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

1)宏观经济因素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重点考量对象。本基金重点考察全球经济发展状况、国际间贸易和资本流动、国际间贸易壁垒和文化差异等定性因素和中国劳动力分布、GDP、CPI、PPI、投资、消费、进出口、货币流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定量因素,结合美林投资时钟的分析框架,评估宏观经济变量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投资品和权益类投资品的影响,识别经济周期的重要转折点,从而及时转换资产,做出适当的资产配置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2)政策及法规因素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各行业领域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制度和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

3)资本市场因素方面主要关注市场估值的比较、市场预期变化趋势、资金供求变化趋势等。在此基础上,对市场估值进行整体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2、战术型资产配置策略(TAA)

在确定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基准配置比例25%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短期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择时及类别配置等方式调节各类资产之间的分配比例,优化管理短期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其中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依据基准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

战术配置策略的核心变量是利率(流动性)、盈利和风险偏好,当市场利率下行,企业盈利上升,风险偏好上升时,同时结合权益市场的估值水平对权益类资产进行超配,配置上限为30%;反之,则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下浮,配置下限为15%。战术配置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轮动策略和风格轮动策略。

(1)行业轮动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周期分析,对不同行业进行跟踪分析,同时辅以对积极型行业和防御型行业轮动特点的趋势研究,形成行业配置的策略框架。基金管理人将定期跟踪行业超额收益的趋势状态,对均衡的行业权重进行调节,使得组合达到最优的风险收益比。在确定重点投资行业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考量基金的流动性、跟踪误差、信息比以及基金费用等指标,精选相关行业ETF及行业指数基金进行投资。

(2)风格轮动策略

基金从选股风格上来看可分为成长型、价值型和均衡型,从市值风格上来看可分为大盘、中盘和小盘。本基金将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对不同风格的基金品种进行研究和跟踪分析,形成风格配置的策略框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不同风格基金的超额收益情况,对组合的风格暴露程度进行调节,使得组合达到最优的风险收益比。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考量基金的收益率、风险调整后收益、波动率、回撤管理、信息比、夏普比、流动性、跟踪误差以及基金费用等指标,精选风格明晰且稳定的基金进行投资。

(二)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和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公司管理的养老目标基金中基金(FOF)所投资的基金必须取自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或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其中重点投资的基金原则上取自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

所有入库子基金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2)子基金应当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3)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建立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

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分为养老目标初选主动基金库和养老目标初选被动基金库。

养老目标初选主动基金库的入库条件:

(1)子基金是主动管理型基金,即非指数基金、非ETF、非商品基金等,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主动管理型基金;

(2)子基金对照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收益评价,需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最近2年跑赢自身业绩比较基准;

2)最近2年业绩在可比类型基金中排名在前80%;

(3)子基金对照业绩比较基准进行风险评价,需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业绩波动低,最近2年相对于基准的年化下行波动率小于20%;

2)回撤情况小,最近2年相对于基准的最大回撤小于20%;

(4)不符合本条第(2)、(3)项规定的子基金,可经养老目标FOF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入库。

养老目标初选被动基金库的入库条件:子基金是被动管理型基金,即指数基金、ETF、商品基金等。

2、建立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

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分为养老目标核心主动基金库和养老目标核心被动基金库。

养老目标核心主动基金库的入库条件:

(1)养老目标核心主动基金库取自养老目标初选主动基金库;

(2)风格清晰,特征稳定,能够满足投资需求;

(3)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收益分析(夏普比率、最大回撤、业绩持续性、信息比率、波动率、相对基准的最大回撤、超额收益率等),持仓分析(持仓稳定度、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券种配置、重仓持股、重仓持债等),交易分析(规模变动情况、场内基金的日均成交量、持有人户数及结构等),调研分析(尽调分析报告等)方法,综合各项分析设定指标权重,进行加权排序,评分排名前30%的基金进入养老目标核心主动基金库;

(4)入选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的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年限需不低于2年,且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产品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计规模不低于10亿元;

(5)养老目标核心基金库中的基金经理应该具有清晰的投资理念、稳定的投资风格、出色的投资能力、较好的流动性配置能力。

养老目标核心被动基金库的入库条件:

(1)养老目标核心被动基金库取自养老目标初选被动基金库;

(2)风格清晰,特征稳定,能够满足投资需求;

(3)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收益分析(跟踪误差、系统风险、风格稳定性等),持仓分析(持仓稳定度、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券种配置、重仓持股、重仓持债等),交易分析(规模变动情况、场内基金的日均成交量、持有人户数及结构等),调研分析(尽调分析报告等)方法,综合各项分析设定指标权重,进行加权排序,评分排名前30%的基金进入养老目标核心被动基金库。

3、基金库的更新与维护

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和核心基金库每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并可依据市场情况不定期地新增或剔除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子基金的选择标准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本基金养老目标初选基金库和核心基金库的入库条件做出相应调整。

(三)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采用较为稳健的风险管理方法,在严格控制风险资产的最高比例同时,通过动态跟踪权益、固定收益、货币、商品等多类资产的持仓比例做固定时间以及固定比例的再平衡管理,平抑组合单一资产的波动。同时,本基金还将采用风险预警的方式控制组合的回撤,当基金资产从任意时间点出现的最大回撤超过设定的风险阈值时,管理人将严格降低风险资产的比例到较低水平,直到风险指标修复之后再平衡到SAA的中枢配置结构。

(四)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方法,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筛选出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进行投资。

定量分析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定性分析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精选。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五)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七)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2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以上或者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将7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非权益类资产(包括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现金等)。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30%),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1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三、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四、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剩余部分的0.60%年费率计提。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M×Q)×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Q为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余部分的0.30%年费率计提。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F-M×R)×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

F为前一日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M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R为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余部分的0.15%的年费率计提。A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N×Q)×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Q为前一日A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与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之乘积后的剩余部分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F-N×R)×0.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托管费

F为前一日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N为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R为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并根据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详细费用收取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五、投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保收益,可能发生亏损。

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度和宽度相对较低,交易相对较不活跃,可能增大银行间债券变现难度,从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

(6)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

(8)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2、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3、职业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4、流动性风险

指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方法如下: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投资者应当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相匹配。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投资时严格遵守投资限制分散投资,在相对稳定的长期配置中枢上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通过基金优选体系对不同资产匹配最优的基金品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组合的流动性需求确定不同的基金配置比例。目前公募基金的市场容量较大,能够满足本基金日常运作要求,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此外,本基金采用较为稳健的风险管理方法,将有效管理极端市场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本基金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④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⑤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5、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6、投资管理风险:(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2)基金选择方法及模型风险;(3)基金经理主观判断错误的风险;(4)其他风险。

7、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8、投资权证的风险

权证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时间价值递减风险等。市场风险指标的证券的价格波动使得权证的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权证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时间价值递减指期权的内在特征之一,指随着行权日的来临,权证的时间价值将逐步递减。

9、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提前偿付风险。首先,当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基金财产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其次,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再次,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最后,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10、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参与证券交易满两年并且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退市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1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其赎回款项将被划入其对应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一年方可赎回,即在一年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将面临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

(1)基金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基金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以上因素均会导致基金公司的投资业绩产生波动。如果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所属基金公司经营不善,有可能导致其管理的基金净值下降,从而使本基金面临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

(2)基金运作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不同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所投资基金发生的投资风格变化、基金经理变更、基金仓位变动等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此外,所投资基金的实际操作风险、基金转型、基金合并或清盘等风险将会对本基金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3)基金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经济周期、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虽然有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但无法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

由于本基金采用的核心策略是通过固定基准锚,围绕基准锚进行上下适度比例的再平衡,可能面临在权益市场整体下跌时无法及时减仓以及在权益市场整体上涨时无法及时加仓的风险。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对子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基金的历史业绩表现,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不同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金,本基金将间接承担所投资基金净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所投资基金的持仓可能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证券发行人,从而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

本基金可投资于QDII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QDII基金所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香港互认基金可能面临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及税务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商品基金,因此将间接承担商品基金可能面临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投资商品期货合约的风险、盯市风险等商品投资风险。

(4)巨额赎回引起的净值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基金可能因为遭遇巨额赎回而面临投资组合较大调整,导致所投资基金的净值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影响本基金的净值。

12、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除价格波动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3、其他风险

(1)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4)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证券投资是一个存在风险的市场。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揭示并不能揭示从事证券投资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我方已经阅读风险揭示书并完全理解上述揭示的内容,具备与本基金相匹配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和风险,并自愿认购/申购本基金,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认购/申购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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