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的分配
随着基金收益的增长,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会上升,基金会对其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当然,投资人也可以采用赎回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投资收益。
开放式基金分配可采用两种方式:
1、分配现金。即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
当然,不同基金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参考。
开放式基金运作费用有哪些?
在开放式基金销售和运作的过程中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最终由基金投资人承担,用来支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等提供的服务。开放式基金的费用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基金投资人直接负担的费用,二是基金运营费用。
1、基金投资人直接负担的费用
该费用指投资人进行基金交易时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再投资费、转换费等。开放式基金通常向投资人收取上述费用中的一部分。
1)申购费。指投资人购买基金单位需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销售费用以及广告费和其它营销支出。销售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单位时收取,即前收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收取,即后收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如有些基金就规定,投资人持有基金单位不足一年的,其后收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5%,以后持有期每增加一年,该费率就降低 1%,持有期超过5年的,不再收取该项费用。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收取申购费,申购费不得高于申购金额的5%,申购费可在基金申购时收取,也可从赎回金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