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禁止基金财产从事的投资行为主要包括: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投资系统性风险
尽管基金本身有一定的风险防御能力,但对证券市场的整体系统性风险也难以完全避免。这类风险主要包括:
一是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明显变化,导致基金市场大幅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的风险。
二是经济周期风险。指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三是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四是通货膨胀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是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和债券会因各种原因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使证券交易的执行难度提高,买入成本或变现成本增加。
基金投资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